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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瑞士再保险在《巨灾来袭,巨灾债券赋能社会韧性》中指出,中国巨灾债券市场发展可分阶段逐步推进。
所谓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从国际经验来看,巨灾债券创新产品不但能有效增强国家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也可为资本市场提供良好的投资选择,成为巨灾管理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巨灾债券在应对重大灾害、缓解财政资金救灾压力、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助推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构建韧性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瑞再认为,目前,中国已积累丰富的证券化产品实践经验,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正逐步形成,发展巨灾债券具备一定基础。中国公司能够通过境外司法管辖区的SPV(特殊目的机构)来发行巨灾债券,但也可能建立自己的SPV司法管辖区。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适当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瑞再认为,推进中国巨灾债券市场发展有着短期和中长期两种策略。短期可探索由政府主导的公私合作离岸发行模式,借鉴发展中国家经验,政府作为发行人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联合商业(再)保险公司,积极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前海等地区政策优势,离岸设立SPV并发行巨灾债券。
中长期可积极探索和研究国内发行巨灾债券的市场基础设施和法律制度框架建设,包括境内设立SPV的条件、经营范围、信息披露、资金监管要求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
瑞再还认为,在中国巨灾债券制度创新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支持是巨灾债券制度创新的唯一依赖路径。巨灾债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要长期培育,完善相关法律监管体系,增进投资人对中国巨灾风险的了解,增强投资人信心,以最终实现建设立足中国境内、面向全球巨灾债券市场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