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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恒大地产公告称,《关于调整20恒大01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未获债权人通过,反对票19,236,012张,占出席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90.5650%;《关于变更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亦未通过,反对票18,677,362张,占出席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87.9348%。
恒大地产表示,将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协商,以期尽快达成持有人认可的解决方案,在各方努力下共同化解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0恒大01”已是第二次展期,其第一次展期获得了债权人通过。
募集说明书显示,该债券发行于2020年1月8日,发行规模45亿元,票面利率6.98%,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8日,若投资者在第二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8日。
在今年1月7日至1月13日的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20恒大01”的债券付息日调整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资者第二年末选择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2年7月8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相应调整;若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计息期限相应调整。
而在7月4日的“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上,恒大希望将第二期付息日(7月8日)调整至2023年1月8日。
这一次,恒大没有等来债券持有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