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9日,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拟发行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4亿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债券发行期限270天,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
公告表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为2022年4月20日,付息日为2023年1月16日。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计划发行金额4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本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待偿还债券余额为354.10亿元人民币,包括:中期票据86.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9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7亿元,企业债41.9亿元,公司债200亿元。此外,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Taihu Pearl Oriental Company Limited于2020年7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发行了Taihu PON2307境外企业债,发行规模3.00亿美元,期限3年,债券余额为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