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十条措施。包括将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给予办公和商业用房租金、品牌落地奖励、研发费补贴等补助等10项具体举措,以政策组合拳的方式,分别从租金成本、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商业配套运营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实体经营负担。
《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降成本十条》)是合作区成立以来,首份以执委会名义发布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合作区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集聚人气、商气和烟火气,执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收集区内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诉求,研究制定了《降成本十条》,以政策组合拳的方式,分别从租金成本、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商业配套运营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实体经营负担。《降成本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修订三项尚在执行期内的政策,扩大受惠面
1.延长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时限。针对区内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澳资科技型企业大多为小微初创型企业,在起步阶段盈利能力不足,而合作区办公场地租金较高的问题,《降成本十条》第一条提出优化《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将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后2年按前3年补贴标准的50%给予租金扶持,以支持初创型企业更好发展。
2.扩大两类租房和生活补贴受惠群体。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由于交通、住宿、饮食等基础配套不够完善,企业员工负担的居住成本、交通成本均高于珠海市区,且用人单位申请条件中纳税门槛较高等问题,《降成本十条》第二条提出优化《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请条件,取消用人单位纳税额限制,并扩大租房和生活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在已有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学士、高技能人才等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大专和其他人员两类补贴对象,对大专给予20000元补贴,其他人员给予8000元补贴,全面降低合作区各类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
3.为区内办公楼宇、园区办公人员解决“用餐难”问题。针对企业反映办公楼宇、园区区域饭堂不足的问题,《降成本十条》第七条提出,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中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必须达到30%的申请条件限制,调整为在合作区的办公楼宇和园区均可申请区域饭堂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提高《横琴新区鼓励发展试点区域饭堂暂行办法》政策适配性,支持区内更多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开办饭堂,吸引企业入驻,增加人气。
二、即将新出台三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4.降低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发展成本。为吸引澳资企业在合作区投资经营,扩大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途径,《降成本十条》第五条提出,合作区将制定出台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办公和商业用房租金、商业用房装修、品牌落地奖励、营收奖励、研发费、市场拓展等补助。
5.降低商业配套运营成本。为鼓励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发展,《降成本十条》第三条提出,合作区将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合作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在满足开业时间及开业率的相关要求下,给予适当运营补贴。
6.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供冷、供热问题,《降成本十条》第六条提出,合作区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供冷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用户用冷补贴政策,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标准对新运行商业体予以补贴。
三、围绕企业普遍关心关注的“难题”,提升公共配套服务
7.降低企业招聘成本,解决“招人难”问题。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招聘员工难、招聘成本高问题,《降成本十条》第四条提出,为合作区企业在知名人力资源招聘网站提供招聘支持,定期组织合作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到“双一流”高校开展人才对接、校园招聘等活动。
8.建立多层次公共交通保障,解决“出行难”问题。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公交交通不便利、夜间出岛难、区内公交线路分布不均等问题,《降成本十条》第八条提出,加密与珠海市区的公交班次、推动“横琴号”通勤车服务延伸至合作区内所有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增开“横琴号”夜间专线、不定期提供通勤车优惠券、开通区内循环公交线路、加大共享单车投放量等措施。
9.优化停车收费标准,解决“停车难”问题。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降成本十条》第九条提出增设区内停车场、路侧停车位和夜间临时停车点,优化停车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设定单日最高收费额度等措施。
10.优化教育服务保障,解决“上学难”问题。针对合作区引进人才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降成本十条》第十条提出推动目前已规划或在建的幼儿园和小学加快建成使用、多形式充实公办学位供给、与高校、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提升教育质量等措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降成本十条》中涉及修订、出台的具体政策细则,将由合作区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或配套操作指引,届时申领本措施各项补贴、奖励,以执委会相关机构正式发布的指引(通知)为准。(央视总台记者 陈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