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思明区出台《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从促进商贸业稳增长、鼓励零售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鼓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推动企业积极申报纳统、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等6个方面对思明区的商贸流通业进行奖励、补助,以真金白银加快该区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增强商贸流通业竞争力。

促进商贸业稳增长方面,对年度销售额及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存量、增量奖励,合计最高600万元;并且对年度销售额达到3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或增量达15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其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1.5%或2%的年薪补助。

鼓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方面,对核算年度(1-11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2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核算年度(1-11月)营业收入每增加 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方面,措施明确行业协会,或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超企业、建筑面积3万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以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每年10万元补助。

同时,鼓励零售业发展。比如,对年度零售额及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存量、增量奖励,合计最高250万元。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则对年度零售额、营业额及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按不同比例给予奖励。还制定了多种奖补标准,推动企业积极申报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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