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浙江又出新招。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提出推进海域空间分层确权使用。

“这意味着,在一定使用期限内,可对在同一海域不同方式的用海行为分层设置海域使用权,海域空间将从‘面’时代进入‘立体’时代。”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阮飙表示。

据了解,当前越来越多的海上风电、海底隧道等需要穿越海养殖区或航道等功能区,不同项目立体用海需求日益凸显,海域立体开发成为现实需要。

根据《通知》,海域空间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可充分满足差异化用海需求,加强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例如针对同一面海域,水面、水体的空间可分别用于桥梁建设、渔业养殖,而下方的海床、底土空间,则可继续开发建设海底隧道等项目。

阮飙指出,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探索推行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还将推动“风光倍增工程”实施,助力落实“双碳”目标。

“这对我们光伏行业来说是利好!”获悉这一政策出台,三门汇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备受鼓舞。他告诉记者,公司计划开发的三门200兆瓦光伏项目涉及一片核电温排水区域,由于此前已被确权,按照以往政策无法进行二次利用,如今有了政策支撑,公司可按规定提出用海立体分层设权审批,能大大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据了解,该《通知》将于5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