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到2024年,安徽省与其他RCEP国家货物贸易、对外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比达30%、20%和10%。
在大力发展货物贸易方面,《意见》明确,我省要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建立RCEP国别商品税率对比清单,深化企业对RCEP重点国别关税减让的理解掌握。扩大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机械设备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支持农业企业在RCEP国家注册境外商标、获取专项认证,通过设立农产品直销中心等方式,深耕境外市场。
同时,加大对日、韩、新加坡等RCEP国家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家电、半导体材料等领域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中介招商、委托招商。加强与东盟、日本、韩国行业协会及华人华侨商会对接联系,拓展引资渠道。
《意见》还提出,拓展对外投资领域,支持汽车、建材、家电等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