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砀山县积极发挥村级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保障乡村环境卫生和乡村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不仅增加了群众收入,还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2021年,该县村级光伏收益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439个,岗位涉及保洁员、护路员、疫情防控员、秸秆禁烧员等。

多种方式宣传,鼓励脱贫户就业。村级公益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和因岗定责的原则,坚持“一岗一人”,通过村级公告公示栏、广播以及到户宣传的方式,鼓励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能力(半弱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贫困人口参加工作。

严格选聘程序,做好岗位申报。按照群众申请、村两委审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公示,并报上级备案的方式,要求选聘过程公开透明。

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由各村负责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规定其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薪酬待遇,规范程序。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公益岗人员岗位职责履行、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坚持动态管理,避免“岗职不符”。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村级进行解聘,对考核合格人员,各村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劳动时间适时调整对象的工作内容和薪酬,避免光伏公益岗设置“泛福利化”。(李艳龙 刘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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