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围绕“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的问题,土地托管模式应运而生在,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的生产实践中争相探索并呈现规模化发展。
山东是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土地托管”模式的省份。2020年以来,开始在全省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简单来说,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村民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力争三年内在50个县推广这一模式,全程托管土地100万亩,在示范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山东惠民县大年陈镇在全镇范围积极实施推进土地托管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六个试点村成立了6个支部领办合作社及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托管面积近2200亩。通过土地托管,不仅有力推动全镇农业优质高效发展,农民和村集体收入也持续增加。惠民县大年陈镇大崔合作社负责人在夏季分红大会上介绍,今年大崔全托管土地159亩,半托管土地321亩。在此次分红大会中为56户村民分红共计128600元,村集体收入较去年夏季相比增收近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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