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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樊融杰】
7月6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批复公告,同意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新华信托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01年10月,新华信托成为首批5家通过人民银行审批、获准重新登记取得信托法人机构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决定对新华信托等6家机构实施接管。2021年7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延长新华信托等6家机构接管期限一年。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还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新华信托的破产清算,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出现的首例信托公司破产。对新华信托实施破产清算,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信托公司优胜劣汰,将有利于构建更加健康、更有活力的信托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更好地保护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当前,新华信托破产属于个案,不会导致行业‘多米诺骨牌效应’,更不会对信托业和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实质性破坏和影响。”蔡概还表示。
蔡概还认为,新华信托的破产清算,给信托行业敲响了警钟,将有效促进信托业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否则,很可能就会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