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1年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正式发布,泰州仅我市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5项企业标准成功上榜。

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共有4项企业标准入选“领跑者”榜单,涉及部分系列(型号)的变频调速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及能效分级、高效率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超高效率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技术条件、三相异步电动机企业标准等。大中电机是全国首家攻克超高效节能电机数字化建设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中小型电机行业综合排名前三,近年来,企业参与制修订各级标准共44项,其中国家标准25项,行业标准18项、团体标准1项,拥有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5项、科技进步奖12项。公司建立了精简有效的标准体系,运行以来,企业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有据可依、成本下降,公司的效率、效能、效益得到了提升。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入选“领跑者”榜单,标志着该行在网点服务和标准化建设方面迈上了新台阶。近年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充分发挥企业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作用,提升网点服务品质和管理规范。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以“领跑者”活动为契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所有营业网点建设成为“爱心驿站”,为环卫工人、外卖小哥、执勤人员、防疫人员等一线工作者提供休憩场所和人性化服务。

据了解,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委联合实施的一项标准化鼓励性政策,入选“领跑者”的企业,意味着其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可在相关领域使用“领跑者”标识,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同时,在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政府质量奖评选、标准创新奖评选、品牌价值评估中将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在标准化项目和经费上给予优先,支持企业标准“领跑者”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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