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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日报(柳宝根 全媒体记者 邬靓)
近日,我市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建投资资金约10.2亿元,用于支持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本级获4173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各县区约获9.8亿元,包括租赁住房保障3556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54070万元、棚户区改造7989万元等。
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工作,着眼于群众住房“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群众实现“忧居”到“优居”的蝶变。目前,市财政局已按照中央配套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将配套资金下达至县区,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确保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下一步,我市财政部门将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城区配套服务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