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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入网采取校验、警示的临时性保护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身份证年龄在 16-23岁之间的用户,均定义为低龄用户。如业务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99年8月2日至2007年7月31日之间的用户均适用于该通告。
二、低龄用户在办理电话卡前,须如实填写《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中的“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若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工信部联网安函[2021]133号)进行关停并记入通信行业黑名单。
三、低龄用户本人身份证名下已有 1张以上(包含1张)电话卡的,如要继续办理电话卡新入网业务,则须持有加盖学校院系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后方可进行办理。
四、公安机关统一负责用户投诉受理、涉卡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等事项,全国统一受理电话为 96110。
信息来源:甘肃公安(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