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共济南市委、市人民政府在龙奥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出台的《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人才政策“双30条”,以政策清单的方式予以整体呈现,旨在让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享受政策红利,加快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和创新高地。按照济南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优化提升,按照与人才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将完善提升后的人才政策,分为人才服务支持、人才发展环境2个类别。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分为4大部分。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能力水和业绩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优秀专业人才(E)五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和各类服务,推动人才服务更加精准、优质、高效。

人才待遇保障。聚焦人才所急所需,主要包括服务“金卡”、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服务、编制保障等8条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才在济南安心工作、顺心生活。

人才重点工程。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四大类,每一类下面又作了细分,共计19条,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做到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覆盖不同领域和各发展阶段。

人才政策落实。提出建立健全人才数据库、提高便捷服务水、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估调整机制等措施,切实提升人才获得感、幸福感。

除此之外,《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分为三大部分。加强人才台载体建设。包括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人才工作联络站、海外创新驿站、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海外科技企业研发机构、人力资源人力资本产业台建设等8条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台载体对人才、项目、技术的吸引集聚作用。

推动校(院)地合作融合发展。主要包括支持驻济高校“高水大学”“高水学科”建设、支持驻济高校面向产业需求举办特色学院、支持高校院所组建各类产业创新载体、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台、支持驻济高校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台、支持校(院)地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等16条政策措施,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发挥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主要包括支持用人单位更好发挥引才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发放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打造高品质“类海外”人才环境等6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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