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个别地方出现城投定融产品展期情况,城投定融产品再次被市场聚焦。而就在前不久,一份名为《关于开展融资平台公司非法集资和违规举债自查自纠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的文件开始在市场流传。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与多位行业人士进行核实,回复均称该文件确实存在。同时,各地清查定融产品的力度将有所加大。“定融产品的生存空间还在不断缩小,金交所、伪金交所层面清退定融产品的大幕已经拉开。”相关行业人士表示。
有业内人士建议,“行业普遍以年化收益率6%作为风险划定,未来6%以上的城投类非标融资产品的风险将会扩大,投资者不妨考虑公募REITs新型金融产品,尽量规避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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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风险
《工作函》提到,该省个别平台公司以应收账款权益转让挂牌形式向金交所、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拟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金交所、伪金交所收取登记备案费,并出具相关登记备案文件,为平台公司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便利。平台公司据此以8.5%至10%的年化收益向社会不特定投资人发售该理财产品。
对此,某城投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上述文件提到的金融产品,主要指的是城投定融产品。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市场上关于城投的产品大概有四类,一分别是政府债、城投债、定融产品和政信信托。首先,政府债即政府债券,一般分为国债和地方政府债。而地方政府债券还分为一般政府债和专项债券,周期是3年至10年,利率为3.5%至4%之间。其次,很多投资者容易将城投债和城投定融进行混淆。城投债券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中期票据,属于标准化债券,利率一般在4%至6.5%,风险相对较低。而定融产品又称为定向融资计划,是地方政府下设城投公司发行的一种定向融资工具,属于非标准化产品的私募债,收益率在9%至12%之间。由于收益较高,定融产品的风险相对较大。最后一种政信信托也是非标准化产品,在金交所发行,100万元起投,收益率在7%至8%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作函》中还列举了一则案例。如某县平台公司向178位个人投资者发售该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亿元;某区平台公司截至目前累计向约200位个人投资者发售该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2660万元。《工作函》提到,以上涉嫌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
一位从事城投债政信产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近期个别地方已经出现城投定融产品展期情况或者违约风险。如果出现一定范围的违约事件,那么就会对当地的信用造成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金融机构会审慎开展该地区的金融业务,无形中会给当地的城投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带来一定的还款压力。”
对于为什么一些地方开始清查城投定融产品,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至少出于两点考虑,一是热衷定融产品的平台多为弱资质城投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多集中在AA级。但是,这类城投公司多存在资金缺乏的情况。相对其他类型的融资产品,定融产品的发行成本最高,所以风险也随之放大。二是城投定融产品起投点低,绝大部分是普通的投资者。一旦出现产品展期或者逾期的风险,波及的投资人范围广、面积大,后续处置均存在一定的难点和不确定性。所以,基于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的思路,此次有地方要求金交所、伪金交所清查清退定融产品是有利于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的。”
该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要搞清楚各类产品的属性和收益率,其实就是在搞清楚各类产品之间的风险差异。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收益率超过6%的产品,就需要认真核实产品的资质和担保属性,对后续风险进行排除。”
事实上,从去年12月开始,治理相关产品不规范情况的大幕已经拉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发文《联席会议部署开展金交所现场检查工作》提到:一是不得为发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严控新增、持续压降各类非标融资主体的融资业务;二是禁止金交所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融资;三是严格落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省异地展业的底线要求。
原标题:城投“定融”清退大幕拉开 管债治债新格局初建
(作者:石健 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