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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暂免收取上述期间民营企业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

来源: 同花顺7x24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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