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沈阳发布《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沈阳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构建“2+3+N”

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

问:投资基金将重点投向哪些领域?

答:《实施意见》明确以支撑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为导向,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等2支基金基金规模都是100亿元,用于投资重大项目、城市更新改造和产业园区建设等。3类功能基金,有首期规模20亿元的天使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基金,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和产业龙头落地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产业转移、人才招引、产业并购、乡村振兴等发展。N个子基金集群,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群。

天使投资发生损失

可获20%风险补偿

问:天使投资基金在沈阳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沈阳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及天使投资机构,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在沈新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按实缴或募集资本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自购办公用房的,可按 1000元/㎡、总额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购房补助;租赁用房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偿期不超过3年。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实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奖励最高1000万元。投资于沈阳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项目退出时产生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天使投资基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天使投资基金人才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天使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企业优先纳入“雏鹰”“瞪羚”“独角兽”等专项支持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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