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4月20日发布公告,为满足全部市场主体技术准备工作需要,原定于4月25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业务》,原定于4月25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调整为5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