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近日,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人寿”)、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寿”)先后发布公告表示拟发行20亿元、5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发现,仅3月单月,即截至3月27日,共有5家人身险公司合计发行11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呈现“扎堆”发债的态势。同时,5家险企合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金额高出去年同期65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迫切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提升资本实力,与“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后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面临下降压力有关。此外,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再加上资本补充债券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高,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活跃,便于成功发行。
发债需满足五项要求
公开材料显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安盛人寿”)、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人寿”)、建信人寿、北京人寿、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分别发行50亿元、10亿元、20亿元、5亿元、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合计115亿元。上述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3.7%、4.69%、3.7%、5.5%、3.68%。
对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原因,建信人寿、北京人寿、人保健康材料均显示,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提升偿付能力水平,为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结构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工银安盛人寿发布的股东会决议文件则显示,“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面临不足的情况。为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稳定,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急需补充资本。”
国联人寿方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主要基于提升资本实力,支持业务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满足战略定位和市场开拓需求,与‘偿二代’二期工程是否正式实施并无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国联人寿发布的材料显示,其推进资本补充债券工作较为急切。
“国联人寿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程为审议《国联人寿关于发行10亿元资本补充债补充偿付能力的议案》以及提名2名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尽快推进发行公司资本补充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完全按照公司章程上述要求予以通知。现提请所有股东单位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上的瑕疵。”国联人寿《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瑕疵的豁免函》显示。
据了解,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需要满足相关“门槛”,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保险公司必须满足: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五项条件。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满足上述条件。
向“偿二代”二期工程平稳过渡
需要注意的是,“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是险企积极“补血”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即“偿二代”二期工程),修订内容涵盖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和资本质量夯实等多个方面,对行业影响深远。
北京人寿方面对本报记者表示,以2021年四季度数据为例,实际资本有所提高,最低资本有所降低。实际资本提高主要是负债端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调整带来的;最低资本降低主要是因为抵充利率风险的资产范围扩大,利率风险有所降低;另外资产端穿透规则、风险因子调整也对资产端最低资本有一定影响。
国联人寿与北京人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各个指标均高于监管标准。
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报告显示,“偿二代”二期工程对人身险行业偿付能力影响最大的调整是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规则的变化。“偿二代”二期工程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根据保单合同剩余期限,将折现后的保单未来盈余分别计入不同级别资本工具,并对可计入核心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占比进行限制,要求其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5%,超过上限的保险公司需要补充核心资本以稀释保单未来盈余的占比。对未来盈余进行资本工具分级将减少长险的核心资本计量,强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险企实质净资产的关联性,凸显核心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计入附属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将扩大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的差距。保单未来盈余规则变化将大幅削弱续期业务占比高、盈利能力强险企的核心资本。
光大证券研报分析称,“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从短期看,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影响可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9.SH)总裁王廷科近日在业绩发布会上称,从整体上看,“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都将有所下降。集团已根据新发布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测算了“偿二代”二期工程切换对2021年末时点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结果显示,“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集团、人保财险、人保寿险等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仍大幅高于监管标准,对公司分红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没有显著影响。同时,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实施“偿二代”二期工程有过渡期政策,允许一些规则分步执行,有利于公司偿付能力在二期规则下更好地完成平稳过渡。
“实际资本方面,寿险未来盈余计量规则的调整预计将是较为主要的原因,此外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也有影响。最低资本方面,寿险公司利率风险要求的最低资本降低较为明显,而信用风险、保险风险、其他信用风险有所提高,形成一定的冲抵;而财险公司利率风险影响较小,最低资本要求会有所提高,预计部分险企需要补充资本,2022年的分红比例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不会造成持续性影响。从长期来看,‘偿二代’二期工程的顺利建成大幅优化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管理体系,有助于保险行业进一步压窄风险区间,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引导险企专注主业,提高保障能力以及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程度。”上述研报显示。
银保监会在官网发文表示,“偿二代”二期工程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重要举措,对于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高价值业务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多家证券研究报告和业内人士均分析表示,此次“偿二代”二期工程进一步发挥了监管的引导作用。
“针对重疾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况,引入疾病趋势风险(指由于疾病恶化趋势实际经验高干预期而使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发展重疾产品。针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长期性特征和风险实际,对长寿风险最低资本给予 10%的折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长寿风险不利情景因子为长寿风险不利因子的0.9倍),引导保险公司发展养老保险产品。对农业保险业务设置调控性特征因子,适当降低其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光大证券研报显示。
“‘偿二代’二期工程要求剩余期限在10年以上的长期保单才可计入核心资本,我们预计未来人身险公司需将业务重点放在高价值长期险种上。”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北京人寿方面亦表示,公司将继续加大发展长期保障类业务、长期储蓄类业务。
中金公司研报显示,“偿二代”二期工程校准了较多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风险因子,进而导致死亡和长寿风险最低资本、疾病风险最低资本、退保风险最低资本与一期相比出现相应变化。其中,年金型产品的资本消耗将有所增加,其次,“偿二代”二期工程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一定优惠措施,有助于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另外,长期保证型业务的退保风险资本消耗相对较低,预计将有助于鼓励保险公司发展该类业务。
国联人寿表示,价值提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根本目标,以期交价值型业务作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实现公司内含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