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月2日讯 随着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启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3月31日,淄博市医保局发布《致淄博市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一封信》(下称《一封信》),倡议淄博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从我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不越政策红线,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一封信》倡议,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群众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诊疗行为。要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不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
参保群众要提高认识,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坚决抵制通过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医学文书、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医保部门对骗取医保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来源:鲁中晨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