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及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贵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高位优良水平。
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开展全省中心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每日预报空气质量情况。执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适时通报双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进行提示提醒。建立“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汇总”的机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对单月或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明显的城市进行预警、通报或约谈。
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协调机构,高位推动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和应急管控工作。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中心城市环境管控工作会议,与9个市(州)人民政府会商,对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一对一”研究和安排。在冬季集中出现污染天气的时段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组织各市(州)制定并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不断优化调整应急管控启动条件、管控措施。指导各市(州)制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制定印发《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督察方案》,据此对各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明查暗访。
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对各市(州)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在污染过程中,安排技术人员加密预报、研判实时数据并进驻现场对污染天气管控进行技术指导。统筹调度使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支持地方配置道路洗扫洒水车、高空实时监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设备等。
加强污染治理。配合省住建厅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完成8家钢铁企业25项超低改造任务、14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6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性抽测和19家重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