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云南证监会正式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林艳和、贺元)》,之前在11月4日,生物谷(833266.BJ)已经披露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简单来说,起因为时任生物谷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林艳和与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以“委托理财”名义划走2.77亿,并最终为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控制项目提供资金隐瞒关联交易,三者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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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金沙江投资以23.44%的持股比例为生物谷控股股东,林艳和以100%的持股比例为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其直接持有生物谷16.84%股权,为生物谷法人及实控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为满足金沙江投资资金需求,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
其中2021年度占用资金1.22亿元,2022年1月至3月占用资金1.55亿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审理日已归还占用资金0.2亿元,未归还占用资金2.57亿元。
此外,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林艳和安排贺元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名义,先后将生物谷银行承兑汇票约7876.44万元背书给北京伟鸿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但3家机构并未将贴现资金转给生物谷,而是转给了金沙江投资,形成资金占用。
金沙江投资以占用贴现资金的方式实际占用了生物谷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2021年度占用约6711.52万元,归还3906.13万元,2022年1月份占用1164.91万元,归还3970.31万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审理日,上述被占用票据已全部归还。
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林艳和在审理时提出申辩意见表示“转出资金系被诓骗,不存在恶意串通占用生物谷公司资金的故意,违规的主观恶意较小”等,但证监会认为其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对林艳和、贺元和金沙江投资分别处以500万元、20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并对林艳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贺元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生物谷本身主要从事现代中药研究、生产、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灯盏生脉胶囊和灯盏细辛注射液等灯盏花系列药品,产品具有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的功效,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主要用于治疗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根据三季报显示,公司在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25亿元,同比微增1.5%,同时由于公司根据尚未归还的资金占用余额计提坏账等原因,实现归母净利润仅1422.8万元,同比减少6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