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成为北京冬奥会的代表色,1.41亿千瓦时的“绿电”将确保冬奥赛事期间全部场馆100%的绿电供应,让全世界看到绿色低碳的中国。
其实,随着可再生资源发电逐步铺开,如何消纳成了推进碳中和的重要一步。
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该《方案》提到,要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让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方案》还指出,要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事实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一直在推进。
早在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推进绿电消纳机制的建立。
可是近三年来,囿于种种实际困难,绿电的消纳并不畅通。
现如今,发改委进一步提出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还首次提到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
1月21日,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杨海平对时代财经表示,目前普遍化地将绿电消纳责任分解至用电企业尚未推行,结合去年8月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方案》的提出将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以激励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至于引入碳交易,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赵越1月22日对时代财经指出,这是在消费端发力支持绿色电力的消纳,跟之前的碳交易着眼于生产端的不太一样。
多位专家还对时代财经表示,目前把碳交易引入绿电消纳执行起来还比较难。
1月23日,能源专家、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祁海珅对时代财经指出,目前阶段的绿电与碳排放指标的核减比较复杂,也牵扯到财政补贴、发电权益、输电权益和用电主体的责权利分配等事宜,需要逐步理顺。
技术加持,确保落实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缓解“弃风”、“弃水”等问题,早在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
文件指出“将按照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应达到其电力消费设定的比重”。
据悉,承担消纳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第二类市场主体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按通知安排,第一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第二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
现如今,上述通知已然出台近三年,但绿电的消纳还存在不少困难。
时代财经梳理发现,主要存在三大难点:
首先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不稳定性。据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姜曼等专家于去年8月25日在期刊《电力系统自动化》指出,由于上述《通知》中所设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年度指标,且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的季节性,比如水电存在枯水期和丰水期等,因此会出现资源丰富月份(如丰水期)“弃风”、“弃水”,资源匮乏月份(如枯水期)无力消纳,甚至年底无法完成全年强制性考核指标的情况。
其次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空间分布不均衡。赵越对时代财经分析,对电力需求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中部,特别是东南部沿海地区。而国内光伏、风能、水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集中在西部。绿电分布不均衡也使得消纳指标的制定以及执行起来比较难。
第三,绿电成本较高。中国科技大学研究员胡浩曾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电的来源分为水电、核电、煤电、风电、分布式光伏等一系列,电价也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出来。从成本来看,水电最低、核电次之,煤电由于煤炭价格高企成本比较高,至于风电、光伏的成本就更高了。
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些难题并不是不能克服。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杨海平对时代财经指出,近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较快,领先企业的发电成本控制已经可以支持平价上网,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不稳定的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依靠储能技术的是升级以及建设多能互补平台、智能电网升级等方式加以解决。
“配置储能是解决电力消纳问题、调峰调频的重要方式。”祁海珅分析,新能源发电指标在分配的时候需要灵活性改造,配置储能可以解决电力消纳、提高电能的调节能力,绿色电力+储能的市场前景是非常好的。
祁海珅还称,特高压线路的建设,配合风光大基地项目,解决远距离送电、结合绿电市场化交易并及时消纳,也是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碳交易助力,把消纳责任分解至用电企业
由于绿电的不稳定性、区域局限、价格等缘故,可再生能源消纳在执行中也存在多种模式与“补丁”。
杨海平告诉时代财经,“未完成消纳责任的省份可以通过购买绿电证完成消纳责任,绿电装机容量不够的省份也可以提前通过用电企业、电网企业购买其他省份的绿电完成消纳责任。”
据悉,如果本年度完成不了,还可以累加到次年。杨海平称,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各省滚动下达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权重,包括可再生能源总量权重和非水电权重,本年未完成的要累加到下年。通过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为了促使各省份完成消纳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姜曼等专家甚至还建议,通过编制合理有效的月度电能交易计划,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和政策的落实。
在各路专家为促进消纳政策蹙眉之际,日前发改委提出,“要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
杨海平指出,“这是一个提升绿电使用率的新思路。”此前消纳的指标主要是针对电网企业,而引入碳交易,则主要就是针对电量较大的企业。
据悉,在双碳目标下,很多用电企业也都有主动使用绿电的需求。
以电解铝行业为例,去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杨海平还注意到,去年绿电交易试点的实践在为普遍化地将绿电消纳责任分解至用电企业做铺垫。
据悉,《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于去年8月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包括风电及光伏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均可参与绿电交易。
2020年9月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启动绿电交易试点,当天来自17个省份的259家市场主体,以线上线下方式完成了79.35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
不过杨海平认为,引入碳交易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一方法要见效依赖于绿电分布式应用的推进,也取决于绿电技术的升级、多能互补平台的推进以及智能电网的升级进度,还取决于碳排放额度管理及统一碳市场的进展。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把绿电消纳与碳排放权的衔接,在核算扣减方面需要一个机制进行扣减。赵越分析,短期内,这样的扣减施行起来还有一些难度。例如,燃烧一吨煤炭可能会产生1.7吨的二氧化碳,在实际过程中,绿色用电是否是纯绿色,还需要进一步考量。
赵越进一步指出,鼓励企业使用绿电,但对企业来说生产成本就加大了。“政府的顶层涉及文件下达之后,各地方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要结合地方特点,实施普惠性政策,才会达到一个比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