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10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云股份”)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46个问题。


(资料图)


青云股份以生产、研发和销售氨纶特种纤维及其产业链上游产品PTG为核心业务,氨纶产品规格丰富,产品覆盖10D-2280D之间的主要规格,拥有“青云”“舒尔姿”和“可龍”等氨纶品牌。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21年中国氨纶产量预排名,青云股份位列国内第6。

青云股份本次计划募资13.56亿元用于年产15,000吨高性能氨纶有机更新项目和年产8,000吨四氢呋喃共聚醚二醇项目。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2021年,青云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48亿元、13.12亿元、31.3亿元,2020年、2021年营收增幅分别为-2.72%、138.63%;净利润分别为7321.96万元、1.82亿元、10.82亿元,2020年、2021年净利增幅分别为148.02%、495.63%。

在首发反馈意见,关于规范性问题一项中,实际控制人认定被问及,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招股书披露,施清荣和朱雅文夫妇共同控制发行人,合计控制84.17%股权,二人之子施畅持有发行人13.33%股份,施畅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就要求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及施畅在公司持股时点、持股情况,说明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变动、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此外,青云股份各期销售费用中销售佣金、管理费用中服务费、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费用大幅增加。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423.22万元,2021年度,管理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10,012.89万元,公司解释为主要系2021年确认股份支付9,106.65万元,除股份支付外的管理费用为4,011.34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906.24万元。2021年启动IPO,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增加。

就此,证监会要求青云股份列示服务费的具体构成明细、波动原因、支付对象情况,说明IPO中介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合规性。

另外,青云股份在招股书中也对环保风险进行了提示,即氨纶和PTG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标准逐渐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提高环境保护标准,这无疑将增加该公司的环保投入和治理成本。

招股书显示,青云股份报告期内因因环保问题受到2次行政处罚。报告期内,环保支出金额为1,120.82万元、3,506.08万元和2,014.78万元。就环保问题,证监会要求说明对于环保的内控措施是否有效,相关情况是否整改位出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的部门是否为有权部门。另外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到要求,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青云股份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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