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蚂蚁集团整改“借呗”产品,开启品牌隔离工作后,其他互联网巨头也相继对旗下产品动手。近两日,北京商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不少互联网平台正在调整贷款业务,其中有平台低调更换了旗下贷款产品名称,也有平台在贷款首页新增披露了对应贷款来源。监管压力和市场竞争下,一场针对用户的贷款精细化运营战,在巨头间打得火热。
多家平台调整贷款产品
“恭喜,您的信用贷利率已降低,点击即可取现……”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一互联网平台发送的贷款推销短信,点击链接后发现,该信用贷为该平台贷款产品更名得来,主要定位个人小微信贷平台。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平台更名后的信用贷调降了相应贷款利率。从产品详情来看,借款金额在500元-20万元区间,年化利率7.2%起,分期期限可选择3、6、12期,合作机构包括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百信银行、华瑞银行、新网银行等银行类机构,也包括尚诚消金、马上消金、中原消金、晋商消金等消费金融公司等。针对更名及降息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向该平台求证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平台参照借呗等产品整改,将自有出资产品和银行合作出资产品进行品牌隔离,这一做法符合监管趋势,既可能是主动调整,也可能是已经接收到更为明确的监管压力。
对于贷款利率下调,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平台端贷款利率调低,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更名后拉新获客的一种举措;另一方面,平台相比头部机构,出于用户流量的掣肘,所以通过低价来强化用户流量。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有平台更名贷款产品外,还有不少平台也在贷款业务端披露了贷款来源,就在4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多个互联网平台发现,其在相关贷款产品页面均进行了调整,分别新增披露了对应贷款机构,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也有旗下小贷公司。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认为,多家互联网平台动作主要是为了合规考虑,通过产品更名对信贷服务的底层实施“穿透”,一是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了解服务背后的实际提供方,究竟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还是其他机构,能够帮助金融消费者在申请相关服务时更好地作出选择和判断;二是隔离举措有利于提升金融营销宣传的合规性,也能够助力平台方、资金方等不同参与主体厘清各自的权责,对于用户而言,整改过后可以了解到更多产品相关信息,能够提升用户对产品判断与选择的效率。
“披露对应贷款机构也是为合规考虑,未来网络消费贷要进行品牌隔离,区分自营、联合贷、助贷业务,所以披露贷款机构是为了明确信贷产品性质,让信息更容易穿透,债权关系更加明确。”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同样说道。
预计将有更多机构行动
目前,凡是流量平台,多少都在布局金融业务,但其中所涉的数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企业信息等多个问题,也引发监管关注。2021年,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曾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进行监管约谈,并提出多个整改要求。
其中就包括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等。
对于最新整改进展及后续举措,近两日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采访了十余家互联网平台,大部分公司对此讳莫如深,告知记者不便回应,也有平台人员称,目前主要由合规部门在对接,一切按照监管要求正常进行。
近两年来,头部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均在集中整改,除了蚂蚁集团已根据监管机构意见逐一落实外,其他机构此前动作相对较小,更多是在观察监管对蚂蚁产品的整改要求,更有甚者直接采取“抄作业”的方式进行调整。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3月金融委会议要求,行业整改时间不宜过长、要给市场主体稳定预期,从这一角度看金科巨头整改可能加速,因此接下来会有更多机构做出调整动作。
业内建议类金融业务纳入监管
多位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认为,从多家平台的整改升级动作来看,预计后续其他巨头也会陆续跟进,但其中涉及到的助贷业务、信用支付等,仍有多个难点亟待厘清。
“重难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实际利率的披露是否到位,不能仅以‘最低’等对金融消费者产生误导;二是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流程机制中,对于贷中、贷后产生的问题,导流平台与实际服务提供者如何厘清权责,如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触达通道;三是在个人信息的采集、处理过程中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对个人信息相关内容采取防护工作。”苏筱芮向北京商报记者说道。
针对后续业务动向,金天则建议,除了头部机构之外,也应关注更多中尾部机构,比如现在市场上有打着分期支付、应收账款转移名义进行借贷业务的情况,这些金融或类金融业务也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纳入监管,以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盘和林则称,“主要需要进一步打开一条由政府主导的向消费者开放的金融产品投诉通道,金融本身是服务行业,消费者体验永远是第一位,很多消费者体验不佳,实际上就是金融行业潜在风险存在之所,后续获客打通投诉渠道,倾听消费者的不满和需求,有助于更早发现消费金融领域的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