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正在我县有序推进,3000多块“码牌合一” 的数字化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顺利发放,“小电驴”逆向行驶、闯红灯等现象也少了……这些新变化均与一个提案有关,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妇联界别组的费琳等8位县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建议》。

据委员们调研,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在22万辆左右。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带人、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不安全甚至违法驾驶行为高发,再加上电动车速度超限、稳定性能差等因素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在我县每年约7500余起交通事故人伤案件中,有60%是涉及电动自行车(含三轮电瓶车),而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又没有保险保障,在涉及电动车的大量事故处理中,很多责任都会“甩锅”给机动车,在责任界定、事故理赔等方面存在定责不公平、赔偿不顺畅等问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委员们建议,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综合治理。对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25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及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km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严格按照机动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明确上牌考证要求、路面驾驶规范、违规处罚措施等,在全社会形成合法、文明、安全的共识。

要加强销售管理,做好源头管控。规范销售行为,严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加装、改速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要加强路面执法,严惩违规行为。除了罚款教育外,还可以要求违规者参与文明交通执勤,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教育力度,切实体会文明交通的重要性。要加强媒体宣导,形成社会共识,同时加强保险兜底,公平处理事故。

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提案答复件中表示,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采取专项整治、联合整治等方式,对城镇中心区、城郊结合部及事故多发点进行严管严控,严防事故发生;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的检查频次,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户加大处罚力度;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等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信息互通,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保险投保、源头管理等难点问题落地,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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