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晚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这也意味着青岛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资格。
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15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8月份,青岛市区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0.2%,跌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指数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第24位;同比上涨1.5%,涨幅较上月缩小0.5个百分点,同比指数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第14位。青岛市区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0.8%,跌幅缩小0.1个百分点,环比指数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第61位;同比下跌4.4%,跌幅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同比指数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第54位。
青岛市已于9月11日全域取消住房限购限售。来自贝壳平台的数据显示,新政发布后24小时,二手房房源挂牌量增加了3400多套。有分析认为,“认房不认贷”很大程度上使得改善型住房需求有享受公积金宽松政策的可能,利好换房需求的释放。
青岛此前已调整了非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购买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