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售便被抢空,数字藏品风头正盛。然而,在依托于艺术鉴赏和版权转让之余,数字藏品的二级交易却多了些投资、投机的味道。“十万进场百万收场”“一局赚到房子首付”的二级交易,是否行走在危险边缘?数字藏品二级交易何时迎来规范发展?

“等待升值”的买与卖

数字藏品是NFT在国内的名称。NFT全称为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质化代,是一种艺术品、版权、数字艺术品等的非标凭证,人们购买NFT之后可以拥有艺术品的网络虚拟财产权。

在国内,数字藏品可谓“一件难求”。今年4月,元先行数字藏品台发布《夏萌猫》数字藏品系列,空投1秒内售罄100份,首发9分钟内就火速售罄2000份;3月,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〇宇宙·千宫系列”数字藏品,累计9分钟售罄3万份藏品;同样还是3月,智能科技品牌小度限量发行的小度智能屏X10数字藏品限定版正式开售,超15万人在线抢购,5000件产品迅速售罄……

然而,在数字藏品首发火爆的同时,其背后的二级交易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数字藏品玩家宇辰(化名)是一名大学生,他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通过在几个数字藏品台的交易,他已经赚了4000多元。“我目前还是学生,投入不多,就是玩一下。但是有很多大佬是十万进场、百万收场的。大佬都是多个台一起玩的。”宇辰告诉记者,比起对数字藏品的喜欢,他购买数字藏品最看重的还是其升值潜力。

发售价为29.9元的某数字藏品,宇辰花费170元买了一件。“错过了发售,就只能加价买了。但感觉这个以后价格还会涨的。”宇辰告诉记者,“之前花20元买的一件数字藏品,现在已涨到60元了。不过还没有卖,感觉是有投资价值的。”

数字藏品玩家宏义(化名)也是一名大学生,他告诉记者,他有朋友在“一起NFT”(NFT:非同质化代)App上玩数字藏品,直接赚到了房子的首付。

“人家有NFT一哥带着,当初买的那个藏品现在已经涨到十万元了。”宏义说,“不过之后还是有新品发售的,我(打算)跟着他们赚赚。”

“数字藏品的价格是被炒起来的。厉害的人猛赚,但一般人不知道怎么下手,所以需要人带。”宏义表示,“新品刚发售时不一定能抢到,所以我们买放出来的。也就是说有人抢到新品之后会直接卖出来,我们就去抄底,多买点,然后等市场价格涨上去。”

中国商报记者亲测了数字藏品的购买过程。在数字藏品台“唯一艺术”官网上,记者登录账号和实名认证后,在“衍生物品市场”以3.8元购买了一件“金虎纳福”数字藏品,同时获得了该藏品独一无二的作品序号。

不过,宇辰告诉记者,这款数字藏品他在2月份时也买了一件,那时候价格还是1.68元,但是现在最贵的都涨到20元以上了。

同时,在唯一艺术上,数字藏品买到手之后就可以直接卖出。将鼠标移到该藏品上,点击“寄售”,输入自己想要卖出的价格,就可以出售了。由于不同的卖家设置价格不同,因此在“唯一艺术”上,会出现同款数字藏品,但售卖价格不同的现象。

“在数字藏品交易中赚到钱的人分为两种。”一位区块链观察分析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第一种是早期的第一批玩家,他们用各种方法抢了首发产品,接着去二级市场抛售;另一种叫‘野庄’——野生的庄家,他们以类似传销的方式去卖掉手中的产品。所以这里面肯定有一部分人赚到了钱,但也有一部分人赔了钱。”

宏义告诉记者,他们有一个玩家群,群里有人拥有某数字藏品的优先购特权,可以在该数字藏品发售的前一日就购买到手。这件藏品的发售价格为299元,但通过优先购特权提前购买到手的玩家,将这件藏品转手卖到了两千多元。不过,这件藏品目前还没有开售,但拥有优先购特权的玩家已开始寻找接手的买家了。

“这件藏品以后是否可以升值,就看你敢不敢赌了。”宏义说,“不过这件藏品有很多权益,比如‘节日空投’等,可以吸引很多人来到这个台,不愁往外卖。”

不过宏义也表示,他玩数字藏品并非全在赚钱。“之前跟着一个朋友买,赚了点。但后面自己出去玩亏了,亏了七八千元。”

除了用来交易数字藏品的群外,还有一些群是用来汇总发布各数字藏品台的发售信息的。中国商报记者发现,在某信息汇总群内,有81%的成员是男,有54%的成员是00后。

灰色地带的二级交易

我国对于虚拟货持禁止态度。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不具有与法定货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以太、泰达等虚拟货具有非货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因此国内的数字藏品与虚拟货是完全划清界限的,也正在去年10月,阿里、腾讯等台的NFT更名为了数字藏品,强调收藏和鉴赏价值,规避其金融

不过,虽然虚拟货的交易炒作已被明令禁止,但在数字藏品的二级交易问题上,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规定,且各数字藏品台对其的态度也表现不一。

今年3月底,腾讯微信大规模封禁了一批数字藏品台公众号,涉及的台超十个,均为中小型数字藏品台,包括Art Meta元艺数、一点数藏、归藏元宇宙、画生 Meta、元本空间等。腾讯幻核等头部台未受影响。

对此,腾讯微信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交易炒作风险,微信公众日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规范化整治。

腾讯微信表示,对于仅提供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交易的公众号,要求提供和国家网信办已备案认可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作为资质证明,不支持提供二级交易。小程序目前则只支持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赠送,数字藏品交易和多级流转属于未开放范围,如有发现绕过等对抗行为,会根据违规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处理。

同时,一些台明确表示不支持转卖交易行为,或只开通了转赠功能,但前提是用户购买数字藏品需要满足拥有的时间要求外才可转赠。

例如腾讯幻核不支持二次交易,不可转让赠送,其在服务协议中强调:“支付完成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可进行转让或要求退费。”阿里鲸探需要持有180天才能转赠,二次转赠需要持有两年。阿里拍卖—数字拍卖频道则需要持有90天后或受赠满两年后,才可转赠给满十四周岁的微信实名用户。

“国内的数字藏品台是不可能开放真正意义上的二级交易的。”上述区块链观察分析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但为什么其中一些台看起来像是开放了二级交易?因为这些台用的是以太网的侧链Polygon,这是一个发过加密货的公链下的一个侧链,这个链可以自由转移,导致好像存在二级交易市场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国内不允许开放二级交易,但依然能看到这样的一个玩法的原因。”

中国商报记者多次致电唯一艺术台,就唯一艺术台内的交易行为是否属于二级交易,以及台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了询问。

唯一艺术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唯一艺术台用的是以太坊链。台为客户提供了交易的场所,但是台不参与交易,不参与炒作、哄抬价格等。客户可以寄售,别人也可以买。如果认为这个是二级交易市场的话,也可以这么理解。”

至于台资质问题,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相应资质在官网上有公示,所有的台功能都是经过国家允许的。”

记者查询唯一艺术官网看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第七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中,唯艺(杭州)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备案,服务名称为“NFT资产发行/孵化台”。除此之外,唯一的艺术品取得了《企业经营机构证明》《增值业务经营》及ICP备案等。

然而,这并不能代表该台取得了数字藏品二级交易的合规批准。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如果想要在正式的交易所开放NFT交易,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需要取得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事实上,这种合规持牌的批准极难取得。”肖飒表示。

二级交易亟待规范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数字藏品的开放赠送和二次交易的模式下,台将面临构成代发行、组织引导传销活动、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洗钱等刑事风险。

“NFT交易台的网络化、跨境化、隐蔽、诱惑、私下交易、缺乏监管等的特点,可能变成诸多非法金融活动滋生的温床,如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京师通州律所管委会副主任陈维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去年10月,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牵头,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央视动漫集团、湖南省博物馆、蚂蚁集团、京东科技、腾讯云等共同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实质发行和炒作虚拟货的行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数字文创作品价格恶意炒作,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

“阿里、腾讯等大台不开放二级交易,主要还是为了响应防范虚拟货交易炒作等相关的监管精神,过去一段时间,NFT领域曾出现炒作乱象,与此前虚拟货的交易炒作行为存在较大程度的趋同。”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二级交易的开放使得数字藏品被层层转卖,由此引发了后续的炒作行为。目前看,各大台对转卖等行为进行了限制一方面是出于合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够引导市场理投资,更加关注数字藏品自身的价值而非投机炒作。”

事实上,各数字藏品台都有关于打击炒作的提示和措施。

唯一艺术在“购买须知”中表示:“依据我国法律要求,特定条件下的数字藏品的二次交易不支持任何形式的变相炒作,我们坚决反对数字藏品炒作、场外交易、欺诈,或以任何其他非法、侵权方式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阿里鲸探连续发布多期违规用户名单并进行处罚,并明确表示,“组织数字藏品场外交易并构成犯罪”和“使用外挂抢购数字藏品并构成犯罪”的违规用户,除永久封号外,鲸探还将报警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位数字藏品台创始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一件数字藏品买入之后,很快就可以卖出,这确实属于二级交易,但对于二级交易是否合法,准确地说是需要逐步规范化数字藏品的交易规则,在监管下展开交易及流通,比如利用‘区块链、元宇宙、数字藏品’等进行的炒作等行为,就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但对于数字藏品的版权交易而言,本身不会受限制。”

数字藏品二级交易的“合规线”,应该划在哪里?有律师表示,如果NFT仍然以虚拟财产的形式在市场上流通,则相关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如果NFT基于虚拟货的属在市场上交易,则交易行为属于违法。

国盛证券分析,随着国内NFT去化,更名“数字藏品”,行业法律质、监督主体将逐步明确。未来将重点发展数字产权证明功能在版权保护和资产确权领域的应用,建立数字藏品的发行、销售、流通等方面的规则。同时国盛证券表示,腾讯幻核、阿里数字拍卖、爱奇艺数字文创,都已宣布接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国内数字藏品底层基础设施的打通,有望出现规范化的统一管理的二级交易市场。

“未来数字藏品相关的交易市场有望迎来规范,预计规范的方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针对数字藏品发行、交易、保存等主要流程开展规范,包括相应的版权保护机制或行业标准等;二是涉及数字藏品相关的台交易管理,比如是否设置相应的准入机制等。”苏筱芮表示。

“我国对这一新兴业务的法律法规还处在被动调整的阶段,亟待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主动调整相关行为中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合法、合规地创新与发展。”陈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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