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消息,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自今年8月13日起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三大“惠民”调整: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

取消关于提取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限制条件,调整为“提取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二是增加提取频次。

将业主家庭自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由“一次”调整为“一次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三是简化提取材料。

取消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业主家庭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实际支付凭证的材料要求。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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