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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4月25日下发关于对海陆重工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87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承诺方吴卫文、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行”)至今未履行补偿义务。吴卫文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质押的情形,聚宝行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公司予以首轮冻结。公司与吴卫文、聚宝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公司同时申请了对吴卫文、聚宝行财产保全。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吴卫文、聚宝行至今未履行补偿义务的原因,公司对其股票冻结等财产保全对其业绩补偿义务总额的覆盖率,在此基础上说明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业绩补偿相关仲裁程序截至回函日的进展,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目前处于中止状态的原因;说明公司督促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公司曾对江南集成向包商银行乌海分行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江南集成其他股东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按股权比例承担费用并补偿给公司。公司对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公司因该笔担保代江南集成偿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10,878.73万元,江南集成已以现金、应收票据、三方抵账的方式清偿完毕。该笔担保尚余219.52万元罚息,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付清最终结算的罚息282.85万元。江南集成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元生的哥哥徐鸿武实际控制。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前述因担保支付的282.85万元罚息,江南集成其他股东是否已按股权比例承担费用并补偿给公司;结合前述答复说明公司支付的罚息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理由,如是,要求公司立即整改。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新能源”)就应收上网标杆电费和纳入名录补贴电费的坏账计提变更会计估计。报告期公司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85.51万元,同比减少81.86%,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39.25万元。公司2021年期末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9.27%,报告期公司改为将其中各账龄的应收电费款组合统一按照1.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电费款组合中,1年以上账龄占比68.89%,3年以上账龄占比16.20%。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前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金额及比例,公司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说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是否更能准确反映经济实质,各账龄应收电费款组合统一按照1.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的背景,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等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