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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日,据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推进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三省一市第一次共同发文作出政策指引。

《指引》以柔性引导的角度,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纠纷处理三个维度二十二个规范要点,引导长三角地区统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旨在提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指引》明确,用工单位应从劳务派遣岗位使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以及不得退回情形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从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针对劳动纠纷处理,《指引》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处理程序等方面作了重点提示。

编辑 陶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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