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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检察消息 随手一扔啤酒瓶,竟触犯刑法?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经开区辖区内首例“高空抛物”案亮出“第一剑”,被告人刘某某在经开区秀水江南小区内拾捡废弃纸盒时,便随手将纸盒中的四个空啤酒瓶先后从8层楼道向外抛掷,虽然此次高空抛物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刘某某任性的行为已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使刘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及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适用速裁程序。2022年8月2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 张大为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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