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车险理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驾驶员通过‘碰瓷’手段反复骗保,但又没办法把骗子的每一次骗保都找出来,也没有好办法把每一个骗子都揪出来,真是防不胜防……”不久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保险诈骗案的被害单位进行回访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承办检察官道出管理困境,希望检察机关从专业角度予以帮助。
经过进一步沟通,检察官了解到,在该公司的理赔案件中,有的驾驶员专挑变道车辆下手,看准时机故意撞上去“碰瓷”,这样一来,无辜的变道车辆需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碰瓷”者反而无责,还能骗取保险理赔金。
“这种事故类型高度雷同,碰撞的部位也基本相同,有好几次我们都怀疑会不会又是故意来骗保的,但苦于没有证据。”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这一情况究竟是个案还是类案?其他保险公司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警觉。对此,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把法律监督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当中,通过大数据筛查的方式,精准识别“碰瓷型”车险欺诈行为,助力行业乱象治理。
为解决传统人工筛查方式难以满足保单海量增长的突出矛盾,区人民检察院调取了该保险公司近5年车险理赔数据,通过“三者车驾号”“三者车驾驶员”等关键词,筛查出部分特定对象,经与公安机关警务百度平台“车损”“变道”等关键词筛查结果碰撞,将频繁驾驶某一或某几辆车,且均作为三者出险的人员,列为初步可疑对象。
然后,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平台,调取初步可疑对象在全国范围内的车险理赔数据,筛选出“事故类型高度雷同”或“相同部位重复索赔”的,锁定为高度嫌疑对象。最后,再排查这些对象的“人员关系”“理赔资金流水”等,将账户“收款累计达诈骗罪构罪标准”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这个周某就是我们筛查出来的一条线索,他备有2辆‘工具车’,其中一辆共享汽车在短短4个月内作为三者出险9次。而另一辆车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作为三者出险则高达21次,每次事故撞的部位也都相同,显然不正常。”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数据筛查,检察机关还可以在高度怀疑对象中,筛选出“同一交警、查勘员、定损员多次出现”或“同一修理厂、4S店多次出现”等内容,以排查内外勾结作案及其他共犯情况。
截至目前,区人民检察院已通过上述方式筛查数据4000余条,发现可疑线索6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人。下一步,该院还将适时与保监会等部门建立数据融合反车险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开通“检察+保险”信息数据“双向绿色通道”,扩大筛查范围,全面净化金融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