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每年评选确定10个文旅康养强县,给予资金、金融、土地等系列激励政策。

《方案》指出,“十强县”实行一年一评,实施期限为2022年2024年,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相关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方案》对具体的指标体系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文化、旅游、康养三个产业在内的综合承载力、核心吸引力、经济影响力、环境竞争力、创新发展力等5个一级指标和20项二级指标。同时设置了“一票否决”事项,凡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产品质量事件、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一律不予支持。

《方案》对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做出了具体措施。择优扶持举措,瞄准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基础好的县(市、区)精准发力;政策集成举措,对择优确定的“十强县”,通过专项资金、金融政策和要素保障等渠道给予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事后奖补举措,根据县(市、区)上年度相关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测算排名,评选确定“十强县”名单,并兑现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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