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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记者从湖北省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属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体系,加快推进省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省属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总体目标突出“一个全面、一个提高、两个确保”,即:全面推进省属企业建立健全与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中长期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中长期激励的覆盖面和精准度,确保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有贡献的重要管理、技术、市场等核心骨干人才激励到位,确保符合中长期激励条件的企业实施到位。

《实施意见》细化了激励方式,详细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跟投机制、风险抵押金、虚拟股权激励等7大类、16种具体激励方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形式、操作依据、操作要点。

《实施意见》明确,将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推进情况纳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确保2025年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应建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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