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观点网讯:8月12日,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付息公告。
另悉,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8月19日付息,应偿付利息3460万元,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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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12日,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付息公告。
另悉,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8月19日付息,应偿付利息3460万元,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