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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孙永志)7月15日晚间,中国恒大集团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7月13日接获联交所就6月27日一名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而增加的额外复牌指引表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或清盘令,如有)已被撤回或被解除,并且解除了任何清盘人的任命(无论是否临时)。公司正在采取合适的措施以遵守复牌指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有关公司的复牌最新进展,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布。
另外,公告还提到,集团附属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的债券持有人近期就恒大地产于202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调整本息兑付安排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未通过相关的调整安排。于该债券本息兑付日2022年7月8日终,恒大地产未支付相关的本息。据悉,该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票面利率6.98%,债券期限3年。
恒大地产表示,将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协商寻找解决方案并化解风险。公司股份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