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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7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境内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其中显示,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受宏观经济坏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鲁加影响,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未能按期支付公司债券“19阳集01”、“19阳集02”的本金及相应利息;阳光城未能按期支付公司债券“20阳城02”、“20阳城03”、“21阳城02”、及中期票据“20阳光城MTN001”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可能触发阳光集团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福建阳光集团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福建阳光集团及阳光城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该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