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此前,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交所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等,说明公司截至目前的有息债务余额,短期内到期及逾期债务情况,分析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阳光城表示,公司全年完成2021年销售额目标不足八成,2021年度,公司全口径销售金额1838亿元,同比减少16%,全口径销售面积约114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5%;其中,权益销售金额约1177亿元,同比减少16%,权益销售面积约78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销售规模的下降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回款规模不及预期,从源头端影响了公司现金回流,但公司仍然竭尽全力提升回款情况。由于预售资金监管等原因,使得资金沉淀在项目公司层面,预售资金和信用债期限严重错配,难以抵消融资净流出,信用债集中到期直接导致了公司面临巨大的流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