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今年以来,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以制度促规范、以宣传为引导、以指导促落实、以监管促发展、以处罚促整改,不断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据了解,该局于今年3月初印发了《关于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通知》,在该市化妆品经营单位推进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制定制度模板,印发企业参考,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印发《石嘴山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任和义务告知书》《石嘴山市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台账样本》等规范性资料,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制度方面的指导。近期,在该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八规范一承诺”活动,为企业规范化经营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指导性、实用性较强。
在化妆品经营企业发放《石嘴山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任和义务告知书》《石嘴山市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宁夏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通告》等宣传海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利用化妆品经营企业微信群、监督检查等方式,大力宣传《宁夏化妆品经营单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指南》,让企业更加直观地学习。通过宣传,营造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同时,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宣贯,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市、区、所三级主场监管力量,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手把手帮扶指导。从化妆品进货查验“验什么”、索证索票“索什么”、台账记录“记什么”、档案保管“管”什么等内容,为企业进行讲解。通过手把手帮扶,解决企业的困扰,在经营中做到严把进货关、严格索取票据和资质,从源头上规范了化妆品市场秩序。
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铁拳行动、春雷行动等专项执法,全力开展化妆品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进货票据等行为。
截至目前,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429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14起,收缴罚没款11.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