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4月2日讯: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8日印发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78%,比上年减少49.18个百分点。

2021年,东莞市新开户单位8572家,新开户职工43.17万人;实缴单位55,611家,实缴职工206.57万人,缴存额186.78亿元;85.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3.3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7万笔61.18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07亿元。

另外,2021年,业务收入153,125.39万元,同比增长18.05%。存款利息18,613.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4,487.55万元,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24.80万元。业务支出85,309.19万元,同比增长16.0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054.90万元,归集手续费8,856.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379.77万元,其他17.67万元。增值收益67,816.20万元,同比增长20.68%。增值收益率1.46%,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11.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395.9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209.16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454.4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522.30万元。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462.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0,820.68万元。管理费用支出4,603.75万元,同比增长6.48%。其中,人员经费2,571.95万元,公用经费228.13万元,专项经费1,803.67万元。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58.51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462.35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

据悉,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3%,国有企业占2.51%,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19.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55%,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1.64%;中、低收入占98.95%,高收入占1.05%。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5.64%,租赁住房占23.1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2.6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03%,高收入占3.9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33%,30岁-40岁(含)占56.11%,40岁-50岁(含)占22.40%,50岁以上占3.1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9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02%;中、低收入占57.24%,高收入占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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