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税务总局15日公布关于阶段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其中,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业务水和服务能力。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务实的宣传。(记者 陈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