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太原、忻州两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签署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协作协议。据悉,两市人大将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两市人大在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由府际合作、行政推动向法治引领、区域治理的阶段迈进。

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是山西省委着眼融入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新布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今后,太原、忻州两市人大将建立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举行,由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轮流召集和主持,对当年协作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年度协作议题进行协商。同时,建立秘书长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对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题进行协商,对主任联席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进行落实。建立委室联系沟通制度。以日常沟通为主,认真落实主任联席会议、秘书长工作协调会议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可以由两市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对口联系会议,可以邀请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

具体协作内容有,协同开展立法工作,紧扣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发挥好立法引领推动作用,通过加强两市地方立法工作协同,在项目确定、法规修改、保障实施等环节加强沟通与合作,为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

协同开展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联合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同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发挥好监督推动作用,把“真监督,真支持”落到实处。

协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抓住关系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事项,致力把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两市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两市可分别就同一事项作出决议或决定,既要在关键内容上保持一致,又具有各自特色。2022年分别作出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法治引领、保障、推动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协同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两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选取产业创新协作耦合、开放合作协同共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内容,联合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引导代表分别向全国、省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推动重点问题解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