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十条政策措施,从治理、审批、监管、服务四个方面,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以治理为绿色增长点,我省将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实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降碳示范等一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年度项目投资不少于300亿元,并指导做好水、大气、土壤的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同时,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通过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EOD国家项目试点、争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形式,为项目投融资提供资金支持。
审批环节着力提速增效。我省将对省内审批的“4+1”重大项目,落实“一对一”专人服务,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在环境准入机制上,实施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小微企业“打捆”审批试点等一批领跑全国的改革举措。同时,通过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碳汇交易试点等举措深化环境要素精准高效配置。
监管环节实行无事不打扰。我省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环境监管。对于必要的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智慧监管技术,并采取暗查暗访形式,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
服务环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我省将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出台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政策,解决企业废物收运转移中的堵点。面对环保技术难题,我省已启动第一批14个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试点,将组织300名以上专家形成帮扶团队,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