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被告住所地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深度数科集团创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探索票据场景数字化应用的集团,已发展成为票据服务行业的头部数字科技型企业。作为全国票源信息流量主入口之一,集团秉承“让票据助力企业深发展”的使命,以“服务百万级中小微企业”为愿景,构建信息、数据、科技三大业务体系,面向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生态伙伴提供票据信息共享服务、数据产品创新服务和SaaS开放式协同服务。截至目前,聚合40多家金融机构服务能力,累计服务全国超21万家企业。集团获批省级数字经济试点台和瞪羚企业等数十项荣誉称号,并作为全省台经济重点企业被写入临沂市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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