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试点的通知》,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次试点的对象为: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形象进度应为基础或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且剩余工期不少于1年)。试点项目应以“人机结合、智能辅助、系统调度、智慧管理”为目标,实现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综合管理水提升,探索建立与智慧化施工相适应的工程施工监管模式与机制。

市建设局希望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智慧工地”试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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