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指导内蒙古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内蒙古标准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据介绍,《实施方案》全文共10部分27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板块。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其中,核心指标包括:制定(修订)地方标准500项以上,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建设标准验证点10个;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100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等。
据了解,《实施方案》突显地方特色,科学设定目标,“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100项以上”“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等主要量化指标的设定处于国内较前位置。强化标准引领,围绕内蒙古农牧业、重要能源、战略资源、现代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应用,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聚焦生态保护与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标准研制,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引领。同时,深化改革创新,在总结推广内蒙古标准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以行业部门为主体的重要标准实施机制、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自治区标准验证点等创新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