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嘉学校高中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接收本市学籍转入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高中教育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天津市内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转入学生及条件
(一)此次接收的转入学生仅为具有滨海新区户籍,且学籍为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2022级的在校学生,学籍系统状态正常。
(二)申请转入的学生,其天津中考成绩须高于学校当年中考录取最低分数线,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学校的转入测试。
其中凡通过外省转学先到本市普通高中就读,再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因学生未在津参加过中考,则以现就读学校当年中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参考,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报名参加学校的转入测试。
(三)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艺体类高中学生、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即使中考成绩符合要求。也不得转入到普通高中学校。
二、转入原则
1.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入学生。
2.新区范围内(不同地域)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回户籍所在地域的学校。
三、转入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统一线下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16:00
学费:150000元/学年
报名地点:天津市海嘉学校招生办(生态城明盛路226号)
联系电话:022-67139298 17622959781
为确保现场核验更加有序、高效完成,仅限1名监护人与学生本人到场,请学生和家长按时完成核验,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3.中考成绩通知单或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需包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6.申请转入学校学生需现场填报《高中转学申请表》和《高中转学告知书》。
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
(三)转入测试时间及安排
1.发放准考证:报名通过需参加测试的学生,于2023年7月3日报名现场发放准考证。
2.测试时间和范围:
2023年7月8日,学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视为放弃。
测试范围:天津市高一年级下学期教学内容。
(四)确定名单
学校结合学校资源情况和学生测试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续以电话形式通知测试学生录取结果。
四、其他事宜
对转学过程中出现的与原学校及相关单位产生的遗留问题和各类纠纷,学校概不负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海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