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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潜山市人民法院9月27日发布,近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丁某才涉嫌招摇撞骗一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责令丁某才将其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储某升等人。
潜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才先后到潜山市黄柏镇、槎水镇及怀宁县石牌镇等地,在街道上寻找老年人搭讪、进入老人家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忙办理低保、提高退休工资、申请危房改造等,但需要送礼打点为由,骗取三名老人共计3300元及一包硬中华香烟。
潜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才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本着依法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原则,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 陶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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