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围绕企业所想、所急、所虑、所盼,强化责任担当,抢抓时间窗口,提前介入加大帮扶支持,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积极主动服务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全力助推项目落地升效。

一是畅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名录(2021年版)》落实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坚持“名录之外无环评”,对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是限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行问题一次性告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审批速度,承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由法定时限60日缩短到15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由法定30日缩短到10日;履行公示程序后1日内核发环评批复和总量确认书。

三是扩大项目容缺受理范围。将环评报告受理要件进行精简,确定环评报告、信息公开承诺和公参报告(报告书项目)为必要条件,在对涉及主要污染物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确认意见容缺受理,为建设项目落地尽最大限度争取时间。

四是强化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推进落实新一轮“四减四增”对省市重大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优化企业环保服务,积极帮扶企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和延续手续,由法定20日内完成审核,压减成10个工作日。

截止目前,对提报的近百余个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审批建设项目17个,56个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登记管理,全县166家企业申请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

推荐内容